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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办理菌株运输准运证的通知
鬼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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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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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办理菌株运输准运证的通知
准运证
,
菌株
,
通知
,
运输
,
办理
全国耐药性基线调查菌株运输第一次办理的准运证部分省市的有效期到10月为止,如若菌株运输任务尚未完成,则需办理新的准运证。请各省市负责人根据本省市的情况,准备办理准运证的事宜。
需重新申请的省份请与国家结核病参比实验室联系,同意接受函及接收方法人资格证明将由国家结核病参比实验室统一寄出。申请表的部分内容已进行了修改,新的申请表请重新从网上下载。办理步骤、所需材料不变,请注意各自对运输数量、运输方式的要求。材料请在9月底之前寄往国家结核病参比实验室。如需咨询,请电话:010-69543261-6359,或e-mail:
NRL@tb123.org
,标题请注明“申请准运证”。
请各省市就前一阶段菌株运输的情况做一书面报告,一式两份,分别寄往国家参比实验室和卫生部实验室管理处(详细地址如下)。
国家结核病参比实验室
2007-9-14
报告请寄往下列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卫生部实验室处 宋广霞 收
北京市通州区马厂97号 邮编:101149
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参比室 周杨 收
运输申请表(试样)(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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