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时,相关的很多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基层工作人员出事是早晚的事,“泗县”不出事“五县”也要出事,总之一定有人要出事。先说接种人员资质,一线接种人员多数没有培训证,因为过去没有要求一年一培训,所以基本上接种人员都有没有接种资质,一查一个准,明显违反条例规定,怎能不出事;再说接种工作,我们承担了接种任务,上级对接种率有一定要求,不完成任务我们要承担责任,接种吧,我们没有资质,不合条件,接种与否都注定要出事;三说疫苗购销,目前还没有疫苗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我们只要到市场上购疫苗,必定违反《条例》规定,还是要出事。实际上在这个工作中,我们是弱势群体,需要特殊保护。试想,如果有人对我们进行培训、发证,没有人给我们规定接种率(接种率也不是我们能佐佑的),疫苗没有流通到那些没有经营资质的疫苗贩子手中,我们有足够的经费保障,我们怎能出事。好汉为什么要上梁山呢?难道他们不知道在家过安稳的日子幸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