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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相关] [转帖]安徽百余学生接种甲肝疫苗现异常

泗县事件冲撞国务院疫苗流通新条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 13:52 中国经营报

作者:孙晨

  安徽省泗县的疫苗大案,源自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既未经申报和批准就搞集体接种,又从非法途径购进疫苗,该所人员所犯的可谓全是致命错误。然而这个轰动了全国的“致命错误”恰恰又是在国务院6月1日颁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后的第17天发生的。新《条例》刚刚开始打破原有“疾控中心渠道”对疫苗的垄断局面,就遭到了泗县疫苗事件的挑战。在这场挑战中,原本在垄断式的“疾控中心渠道”链条中的上下游管理者之间,以及企业与新规则之间都悄然爆发了激烈的冲突。

  省市与基层管理者之间的博弈

  “这次出事后,省市级防疫部门的态度不同以往”,一位生物制药企业的资深业内人士直言记者,“疫苗行业过去要是出了这样的事,按照以往的‘潜规则’,因为疫苗是垄断性经营,又缺乏相应的法规,高层防疫系统一般会出于自身利益或声誉的考虑,主动出面帮助基层和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尽量不把事情闹大。毕竟自己的孩子要自己护着,敲敲打打就完了,只要肯吸取教训、回到原有的管理轨道上来就不再追究了。

  现在不同了,疫苗的流通领域放开,按照新的《条例》,所有的疫苗接种点都有权直接购进疫苗,而不必经过省市疾控中心固有的渠道,基层接种点可以自主地向正规疫苗厂家、有资质的医药公司等多种渠道购买。换句话说,省市级防疫部门对疫苗的控制管理权被大大削弱,基层单位有了自主权力。面对被削弱了的对疫苗的选择、分配、调拨、储运等一系列权力,省市级防疫部门只能表示无奈。

  这次安徽省泗县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发生的重大疫苗事故显然不应该被掩蔽,省市级防疫部门抓到了一个重大的典型案例。而这个典型恰恰是在省市级防疫部门被削权后发生的,所以,是否应该在短暂的放开后接着“由乱到治”,把流通经营的管理权再次收归省市级单位?这或许应该是今后一段时间内,有关部门讨论的焦点了。该人士分析。从自身的企业利益出发,这位人士也直言,“通过这次事件也让企业看出,如果不让省市级防疫部门重新深度介入流通领域,“我们心里也是很不踏实的。”

  事实上,就在安徽泗县案发后,几乎全国各省的CDC(疾病控制中心)都紧急组织各地专家和企业负责人召开《条例》实施细则的讨论会或应急方案讨论会。而江苏省疾控中心的专家在此间就公开透露,发生泗县事件后,“提醒了大家,疫苗的放开必须有一个规范化的管理”,其结果就是江苏省可能会采取“集体招标形式”。或许,省级集体招标采购的开始恰恰意味着省市级防疫部门重掌大权的开始。

  企业与市场新规则之间的博弈

  “过渡时期肯定是会比较混乱的”,该人士认为,“此前我们已经习惯了过去的管理模式,毕竟中国几十年来固有的防疫管理体系不能一概否定,有其合理的地方。新《条例》下来后,过去的管理模式逐渐被全面废止,但是新条例的实施细则至今却还没有出台,所以现在新的管理模式是什么?大家都不清楚。”

  他认为,从技术角度看,把疫苗接种的任务全部下放到基层接种单位是有很大隐患的,“首先,中国基层单位的接种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地方水平确实很差,相关的伦理、法律等配套规定也都不到位。其次,基层单位的人员远远达不到学术权威水平,对选择疫苗之类需要由大批专家开会讨论的重大事情根本没法正确处理,如果出现闪失,后果更将不堪设想。”

  对于企业而言,他们还是比较喜欢已经“走惯了的路”,因为这么多年,他们已经跟各个省市的CDC领导、专家们搞熟了关系,“刚刚看到《条例》时,我们曾经短暂地欢欣鼓舞了一阵,但很快我们就发现,我们将要直接面对全国数万家小的基层客户,这种猛增的工作量让我们大吃一惊。原来我们只需对不到200家的大客户公关就可以了,他们都是各个省的CDC领导和专家们,其学术力量一般都很强,交流很容易。现在要突然为大量的、没有什么学术能力的基层客户服务,我们还真是应付不过来了。因为这样做的成本比以前实在涨高了许多。”企业人士说。

  据了解,疫苗行业的利润率一般要比传统制药行业低,全球情况皆是如此。有数据显示,全球疫苗的利润份额只占总的医药行业份额的5%,在中国,年利润能超过2个亿的企业几乎就一二家。

  “尽管疫苗是企业自主定价的,但各地方都在进行招标采购,价格报高了就进不去这个地区市场,所以,利润还是被挤压着涨不上来。如果按照现在的新模式发展,市场开发和服务支持的成本又在大幅上升,疫苗企业的利润怎么保证?更进一步想想,长久这样下去能不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吗?”这位人士担忧地说。

  “如果不尽快从新条例的实施细则上去落实解决,那么泗县事件的悲剧才是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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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庄主的观点。基层工作人员难哪!

[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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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高部长的讲话 问话 楼上的同志道出了我的心声和气愤 希望高部长能看见你的贴子

最好高部长搞个和我们基层工作人员面对面的节目

走自己的路,随便别人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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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部长问的好!一个防保所如果只为了赚钱,那政府要办你干什么?

我想问高部长:既然是政府办的防保所,可基层防保所的费用谁支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县市级CDC的费用也只是今年才纳入县市财政预算,可这也指地方财政好的地区.高部长你为什么不深入下层来看看后再说此话!

高部长看看:泗县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侯华锋:我们所里6个人,上边只拨4个人的工资,标准还是每月150元。挣不到钱。

(摘自http://news.tom.com/1020/1022/2005629-2260603.html)

该镇17个村19所学校还没包含学龄前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高部长:你知道泗县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工作人员平时有多幸苦吗?高部长你不是去过泗县吗??可你高部长为何不到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实地看看他们平时工作的环境???

高部长:泗县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工作人员不是神也要吃饭的,如果政府给他们钱我想他们是不会去冒这风险为小团体牟利的!

我看你是坐着说话嫌腰疼!

另外高部长你可知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在全国有多地方能达到这标准?更别说全国基层防疫保健所工作人员的收入谁来保障!

高部长:你知道吗?基层防保所的费用都是靠防保所工作人员做出来的!医院都有经济指标的!!现在好啦《条例》出台后收益没了,现在的基层防疫保健所医院巴不得有人收购去!!!

高部长:你知道吗?基层防保所的工作人员都在干什么?都被当着尿壶提哪里需要到哪去!

真的真的想问你高部长现在全国各地的基层防保所真的是由政府办的???

如果真的由政府办,泗县大庄镇之事不会出!

如果真的由政府办,傻瓜才会这么做!

只是给我150/月,出事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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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xy1971lisa在2005-7-1 19:40:52的发言:

临床医生对公共卫生医生虽然本是同根生,但确实时时相煎太急

潘火根是何许人,他有权发布关于泗县甲肝事件的重要意见吗,

在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省级以上卫生管理部门的发言人才有权发布疫苗信息,

即使是疫苗接种事件,难道不要在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之内进行吗

为什么临床医生的信口雌黄就不会有人追究呢?

该次事件中,临床医生不负责任的态度与言论起了非常重要的推波助澜作用,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

老兄,人家叫潘龙根。人家名字取得好,叫攀龙根,儿子为龙,龙根是什么,大家不就知道了吗?他专叫攀龙根!!!老师教他读书,他不认真,只剩下会看检验报告的本事!!!心肌、肝脏损害其它临床表现,他记不得了!!!这样的医师,多半98年前参加工作直接认定的医师或者虽参加考试,是舞弊得来的。不然怎么这样低的水平!!!像这类医生,高强长应考虑吊销其医师执照,参加培训一年,然后再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才能发,千万不能舞弊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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