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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部长在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座谈会上的讲话

高部长说的真不错,这才体现亲民政府的实质,更是三个代表的落实,更加体现了共产党人以人为本的本质!今天很高兴(很久没有了),借此我想谈谈自己的一点拙见:1.在乡镇成立预防保键站(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人员不少于10人(开展接种和儿保妇保工作至少10人).待遇工资完全由县财政拨款.2.应该脱离卫生院,完全独立,而站长要兼卫生院院长(站长不能是卫生院的医生),3人员可以从原来的卫生院防保人员经考试合格才能进人,其他人员可以从大中专生中经考试进人,4.办公用房应重新建设,因为现在大部分卫生院的房屋都是危房,有好房子的卫生院也不可能把它让出来,很难处理两个单位的矛盾,最说建接种门诊要用地方啊.5.村里要设立疾控专管员,计生都有计专管员,工资不能少于500,人员可以从卫生室中经考核合格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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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乡镇成立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站,管理人员2-3名,工作人员从当地卫生院预防保健科中考核后择优录用,行政隶属县(区)卫生局直接管辖,人员工资由县(区)政府拔付;房产从卫生院分离,由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站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具体担负农村地区的预防保健管理和实施工作。

2.从各个村公所乡村医生中择优录用责任心强技术较好的乡医作为预防保健员,配合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站开展工作,预防保健员每月的工资不低于50元,其中30元由县政府支付,其余的由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站支付(从有偿服务中提取)。

3.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站接受CDC的指导和培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开展以社会效益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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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洋子在2005-7-16 7:25:57的发言:

时间:2005年07月14日 

  。。。希望大家回去以后,与卫生厅的同志一起,督促市、县政府尽快下达任务和经费。对某些项目经费中的管理办法也要研究改进,现在由地方垫付资金的办法不好,不拨付资金地方怎么办事?给了钱就有了责任和任务,检查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如果资金不到位,就是无米之炊。卫生部会尽量帮助地方和基层创造比较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但日常工作经费、人员工资不能靠中央,应由地方财政安排保证。部里可以通过补助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但不能什么事情都让中央财政背起来。   。。。。

既然高部长知道经费不足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为何还要各地CDC自己去督促当地政府督促啊?你不能把各地政府不落实相关经费的情况统一向国务院作个报告,点一下那些当地政府的名呢?部里的力度怎么也比我们地方CDC去找县太爷市太爷要钱来得大啊!!他不给经费,我们CDC怎么可能去督促他?我们CDC的头还要不要帽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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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醒醒吧!历史上发病率低的是不会受重视的,疾控目前的状态就是发病率降低了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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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 县级现在是越来越有保障了 越来越好了  乡、村级还正处于研究阶段  生活在最底层的兄弟们看来还有伸长脖子继续等了
走自己的路,随便别人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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